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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双方及证人同时签字,未经有关执法部门监督与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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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即为有效,不必“执法部门监督与审查”。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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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现在我有一问题需要咨询:事情发生在今年的6月分,我是在深圳做仓管员,有一个朋友需要买棉纱但无现金,同时我仓库有部分工厂存进的棉纱,于是我就介绍了,经过工厂和我朋友的协商同意,我以我库的一份仓单为抵押给了工厂,同时我朋友写一份收条,表示愿意如期还款和收回仓单。但在以后,我朋友跑回老家,在也没有人了。我曾经到过我朋友家,但他就避而不见,同时将电话和手机都换了。而工厂现在就在找我要钱。我想知道我在此事件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怎样向我那朋友追回我的损失,以及应该怎样起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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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述问题不清。请详细陈述抵押的情况和收条的内容。如需起诉,可提供本案证据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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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存款预留印鉴可作为单位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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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对经济补偿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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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是这样的,我丈夫在婚前以个人名义与房产公司签定了一临时合约,交了首期三万元定下一间房,但是婚后需办理按揭手续,必须我与丈夫共同签字银行才能办理. 看过《新婚姻法》好象规定好象婚前财产是谁的归谁所有,无论婚姻延续多久,除约定除外。而婚后办理按揭却需我和丈夫共同签字,那将来这间房的债权、债务我与丈夫是共同承担的,但是最终的房产权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望能尽快给予回复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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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办理按揭以夫妻名义进行并由夫妻共同承担供楼款项,因而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婚前交付的首期款应予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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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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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见过土地熟化费的规定。你可要求收取机关出具收费的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相关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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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对因它的不合理要求而使我支付的在哈市这期间的吃,住的费用,往返的车票费,及因此而耽误另一份工作的误工费等费用作出赔偿? 急切等待您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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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看,获得此种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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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域名纠纷案件,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索赔范围为你们所受到的损失。证据方面包括你们交费的依据,你们所受损失、影响的证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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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我家中发生了一起因饮水机故障导致的火灾,烧毁了所有的家具和装潢(我们12月8日刚结婚搬入装修好的新房子。)当时是中午我们都不在家,邻居打电话找119灭火。下午5.00到家时发现饮水机内部融化,水桶下陷到饮水机里面,与之相临的沙发全部烧成灰烬,其他家具不同程度的熏烧,灭火引起地板泡在水里。 请问我们可否起诉该引水机生产厂家获得赔偿吗?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代销饮水机的商店应该负责任吗?我们应该出具那些证据?消费者协会能处理此事吗? 非常希望得到您的指教!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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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为你们所受到的损失。你们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提交的证据包括报案材料、鉴定、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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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打算在某电脑城兑一节柜台, 对方说:“手续:工商是明年的!国地税是今年的!” 尊敬的律师先生,他说的这种明年的、今年的,我不大明白,请您讲讲他这样的手续我接手后,对我今后的营业是否会有影响? 另外,我不要他的手续,自己是否也可以重新办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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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既然陈述不清,你应向对方了解相关手续的全部细节。可以承包等方式经营,但买卖营业执照为非法行为。承租柜台后,你可以自己办理经营证照,但要注意申请的环节及取得证照的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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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持相关证件和证明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你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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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切的盼望着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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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法庭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原始证据。但你向法院提交证据时,最好能复制备份,同时应要求法院出具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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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半年前看中了一套房子,预交了五万元的房款,但是没有和开发商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及合同,开发商只开具了一张备注为“房款“的发票,请问若我现在退出买房的决定,开发商要扣留一部预交款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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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后,开发商有义务将预付款退回。但如你违约,应赔偿开发商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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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学校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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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想了解的是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律常识多得很。你有这个意识,很好啊。可通过各种方法了解、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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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女朋友订婚并同居一年但没有登记,现在我们的关系并不好如果我提出分手,那当时由媒人(女方的姨父)交给对方的小订金36800,我可不可要回来。我又该怎样要回。 请发回到我的邮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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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你可直接向对方提出返还,或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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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患上的乙肝,很难证实是单位的过错造成,无法要求单位赔偿,但你可享受病假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你请假应当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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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6日,甲乙双方为场地租金等事宜,在多次磋商谈判的基础上,今天达成以下共识: 1、乙方提出目前经营亏损,在合同期限未满之前,不再使用场地;甲方同意乙方要求,解脱乙方亏损困境。 2、乙方将场地、设备设施,于7月15日前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一厅和1号口铝合金等拆除。设备移交前要进行保养。全部场地内无杂物。 3、乙方将原借用甲方的柜台、货架与7月16日前按照清单完好交给甲方。 4、原场地经营的个体户,乙方负责在7月15日之前清退。 5、场地移交前发生的水、电费用,双方核准度量值,按照规定单价计算出的总金额,7月16日交给甲方。 6、水、电使用权的移交,在7月15日场地移交后尽快完成。 7、在乙方按以上2、3、4、5条完成并办完交接手续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押金顶租金、6月1日至7月15日免交租金的要求,并不对乙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合同条款3日内向甲方交纳拖欠的使用费并对甲方进行赔偿,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违约责任进行索赔的权利。 备忘录履行过程中,乙方未完成2、3、4条,请问: 1、乙方对备忘录2、3、4条违约,而第1条终止租赁合同可单独成立吗? 2、甲方是否能按照原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原合同对单方违约者处以剩余租期50%租金的违约金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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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合同条款来看,终止租赁合同可单独成立,但乙方未完成2、3、4条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可按照原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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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证明床架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向其厂家或供销商交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同时,学校未能向住宿的学生提供符合质量的用品,应负连带的赔偿责任。同时,因你也存在着一定过错,应自负一定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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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依法提出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或申请检察机关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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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该房的权属应为你爷爷所有。从你叔叔的户头寄出款项只能是作为借款或赠与的证明。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你姑姑的公公为你叔叔偿付了借款的,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在其遗产中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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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借公司5万元长期不还的人担任本公司的董事,应属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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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怎样要求赔偿。恳请律师给予详细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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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医疗单位应对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确认和处理,如对此不服,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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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支持! 因工作关系,未能及时回复的,请多多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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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婚前一处房屋与售房得款属你妻子父亲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继母作为你岳父的配偶,有权继承。 3、你岳父死亡后存款30万元,如能证实所有存款是你岳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即归你岳父与继母夫妻共同所有,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继母所有,其余的为你岳父的遗产。如不能证实为你岳父夫妻财产的,即应认定为存款人个人财产。 4、侵吞遗产的,受侵害人可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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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今年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现在所在的公司效益不好,经常拖欠工资,目前为止已经欠了四个月的工资,我上大学已经欠了很多债和贷款,现在的生活费用只能靠同学来维持,我想离开这个公司,但又有协议约束,因此,想向您咨询一下,这在劳动法中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是不是公司违约呢?请您尽早回答,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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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显然属违约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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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今年2月进入广州一电脑公司,没有办任何书面登记。几天后和一同事(他是负责人)被派到佛山来开分公司的,我们佛山一直是无照经营,到9月1号我到了总公司上班9月30号离开了公司。现在我8月的工资还没有结,找劳动局不管事,工商也帮不了我。佛山是分开做帐的,负责的不和我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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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佛山劳动局监察科投诉。或取得有关证据与总公司交涉,不能解决可向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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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刚才提出的问题能否再补充几句?授课教师是三人,A属正常授课教师(二年级),但未及时到岗,便委托B为其组织学生.B组织以后,便到一旁去了.C是一年级授课教师,组织教学以后,便临时自己决定(未按正常的教学进度教学)与二年的男生一起踢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出现学生受伤事件. 那么这三位教师都分别承担什么责任?谢谢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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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应由学校直接承担。个人认为C应对学校负直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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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律师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些许时间,对这一问题给以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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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应属意外事故。根据公平原则,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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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书内容为:在二年内我不得从事原有的销售工作,也不能泄露原单位的商业资料,如违背,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我在原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我已经签了该保证书,现在有公司想聘用我从事原有工作,我该怎么办? 请帮帮我,谢谢! (我没有拿到签该保证书的补偿金,是否应该有补偿金?该怎么约定?请提供您的建议,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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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应按规定和约定支付补偿金。 就现有规定来看,“在二年内不得从事原有的销售工作”的约定违反了公民的就业自由,于法无据,应属无效。在不泄露和利用原单位商业资料的前提下,个人认为你可以从事同行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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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1986年进厂.技能工资211元,岗位工资280元说已经是330元,但没发到过.生活补贴57元.工龄工资15元.房补8.5元.因我合同到期工厂效益又不好我不再续签.厂方到底应给多少补偿?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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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赔偿费用。根据你所处的地理位置,同时有可能根据你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参考本站“维权论坛专题二:劳工权益”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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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请你在百忙中帮忙分析以下案件,判决是否合理,有何办法沉冤昭雪,请指点,万分酬谢! 有一民事案件在县法院、市中级法院均败诉,概况如下 1989年5月原告依法申领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地皮,1990年和平县公证处给予了房屋产权证明的公证。原告于99年4月在已领取了上述双证的地皮上建房时,被告和平四联中学以该地皮的权属归其所有为由阻止原告建房。此时才知道,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平县政府于1991年将该地皮划给了被告,并给其颁发了土地证。由此引发了地皮权属的争执,原告以充分的人证物证,依法将和平县政府和四联中学告上法庭。可是,在一审、二审中法院只凭有争议的依据判原告败诉。原告抱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河源市中院提出申诉,2001年2月省检查院审查该案后责令河源市中院重审,2001年6月河源市中院仍维持原判,驳回再审申请。 具体证据材料请访问个人主页http://go2.163.com/hpblacksky/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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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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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询问有关婚姻法中有关离婚住房判决问题,我的房屋只有单位发的居住权证,是男方的,如果离婚房子的问题如何判决,孩子18岁了,判给我,男方还有负赡养费的义务嘛?希望能尽快回复我或发到我油箱xiaoxinwo@263.net,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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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如有证据证实你们拥有该房的产权,如果该房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虽然居住权证是男方名字,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作为夫妻财产处理。 孩子虽已18岁,但如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如在校读书等,男方仍有义务支付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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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我的问题,望您在百忙之中予以赐教!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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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已并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学历将不会提高。以往的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率约为十分之一。合并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后,难度相信会更大。是否通过考试,因人而异,学历并不是主要因素。司法考试的内容比较广泛,各部份均应掌握。不过,由于你刚毕业,实务方面可能要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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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我該如何確保產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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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 为什么不能登记你的名字呢?以你朋友的名义登记,你行使权利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既然如此,你应当与朋友签订协议,说明该房产权实际为你所有,只不过借用朋友名字而已,朋友不得将其出卖、抵押。同时,该房地产权证的原件应由你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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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你没有偿还的义务。但在实际诉讼中,结果可能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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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用E-MAIL和我联系。 qing.xia@ucl.ac.uk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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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此权益应可以合同的方式取得。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双方签具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将向第三方的求偿权转移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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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对方出具的欠条没有明确还款期限,你可以通知对方还款,对方拒不清还的,可向法院起诉。如该欠条明确还款期限,而你在期限届满后二年内未主张权利的,你将丧失胜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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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律师资格考试已经取消,从2002年开始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2年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目前仍未有正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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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义务按规定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金。公务员被辞退,单位仍有义务补交该员工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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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有这种可能性。比如,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应当限价出售物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物品,没收销货款,处非法所得两倍以下或者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对未取得非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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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同居”一般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外出时没有结婚证与女朋友同居一个房间,据称将会予以罚款,但本人没有见过其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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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他转让股份,并依法更换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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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律师资格应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具体请查看本站“师出有名”栏目。没有律师执业证,不能以律师名义执业。除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其它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均不得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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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张某以<消法>和<民法>告李某. 请问:李某要负责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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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伤害结果显然因张某而起,应由张某负责,李某不应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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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这笔罚款我应不应该交?(按公司的规定我要交付的可是我三个月工资总额的一半还要多的多)如需赔偿,那在培训期间公司并未支付我薪水,我还用赔偿培训费这一部分吗?目前我已领了三个月的薪水,但从外地返回的车票仍未报销,这笔钱公司应不应该给我报销?还有就是现在大部分公司都要求应聘者拿证件作抵押,这合法吗?另外,由于证件在公司抵押回来这一个多月我一直无法找工作,这笔损失由谁来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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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罚款”没有法律依据。扣押证件也属非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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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父亲的单位是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想出卖,我家里很有兴趣,可是对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我们要想合法的买下此间公司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还有我想用买下的公司的不动产做抵押向银行代款,不知不可以?需要哪些条件?该怎么申请?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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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公司应当注意的问题比较多,最主要是核实其资产情况、债权债务的承担、员工的安置等。如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可以以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的条件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应当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良好的资信,用于生产的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具体请向拟申请的银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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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留言簿系统原因导致丢失,请你重新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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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们很同情他们的家人,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是否应负90%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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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是否应负90%的责任根据案情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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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履行自己的责职。你既然离开该公司,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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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重新签订或修改其中部分条款,属合同的变更,应协商一致。擅自变更的,应负违约责任。有约定违约金的,应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负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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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只有小孩出生证及离婚判决书(已生效),小孩是合法生育的,计划生育证在前妻手上(本人无副本),文件足够入户吗?还需要什幺证件吗? 假若本人前妻真的把小孩户口入在她本人家乡,小孩的户口是否也登记在她本人户口簿上,还是另外发出一本户口簿给我的小孩。 请问假若本人前妻并无替小孩入户,本人小孩可否入籍本人父亲家乡(本人父亲原籍潮阳,后于文革时到香港去定居,现为香港永久居民),然后再申请到香港去(合国内申请手续吗)? 因本人前妻兄长在她本人家乡公安局办事,本人怕她兄长找麻烦或勒索我,且本人前妻绝不会提供任何证件及协助〔只有阻难〕,故本人只打算在没有其它办法时,才将小孩入籍她本人家乡。 再问本人应该委托湖北当地律师办理查证及入户,还是本人从深圳委托律师到湖北办理查证及入户比较好一点,所需费用约多少? 请律师赐教。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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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入户,应在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持准生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已入户,小孩的户口登记在户主(她本人)户口簿上,小孩不单独设立户口本。 委托何地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律师费用协商确定。当然,如从节省费用考虑,委托拟入户所在地的律师会更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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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盗窃罪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各地有所不同。你的手机价值有可能没有达到当地追究盗窃罪的起点,此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送劳动教养应无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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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制订一条法律惩治在类似寝室这样的公共地方吸烟的呢?因为我认为这应该构成对他人生存和健康权利的侵犯,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谋杀”据科学研究得出:吸烟者最多只吸入了30%,而被动吸入者吸入了70%。这是多么不公平的事啊!! 吸烟患肺癌。心血管疾病的比率搞达80-90%。 所以,基于上述原因请您给予答复。我真的想知道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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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根据相关规定,演出、放映场所,车、船内,图书馆,商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者可予以行政处罚。公共寝室好象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在公共寝室吸烟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他人生存和健康权利的侵犯,你不妨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起诉他们。^_^ 不过,既然同处一室,也算有缘,叫他们别吸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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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现在向你请教一个问题。我有一个同学借了我4000元,说好一个星期后还我的,可是过了现在过了3个月都没还我,并到处躲避我。 不仅是我,还有几个同学借钱给他以后都不得返还,真让人气愤,有个别甚至说要是碰见他,把他砍了。我想通过法院起诉他,可是我手里只有一张银行的单据(借钱时是通过银行存入他的存折帐号的),不知这个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胜率有多大?否则,我该怎么办?希望得到你的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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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单据能证实你本人通过银行将自己的款项存入他的存折帐号,那么你应可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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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逃匿在外,不会加重刑罚。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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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董事,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但如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而产生新的董事会、监事会,为非法无效。 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可以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的,董事会可以不予执行,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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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留言簿原因,你的咨询不见,我的答复也“下落不明”。请重新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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